豫盐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
日期:2017-10-30 浏览
交易编码:  20172180
招标人:  河南卫群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豫盐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
建筑面积(平方米):  60971.1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型:  施工
网上公告时间:  2017/10/30 12:23:00至2017/11/3 17:00:00
网上报名时间:  2017/10/30 12:23:00至2017/11/3 17:00:00
公告详情:  

招标编号:XDEC-A20171033-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豫盐大厦项目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以豫郑郑东服务【2016】229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南卫群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豫盐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

2.2项目概况:

豫盐大厦建设地点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崇德街南,湖心三路东,占地面积6866.62㎡,绿地率25.85%,地上25层、地下4层,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60971.1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1110.71㎡,地下建筑面积为19860.45㎡。

该项目为绿色二星建筑,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束筒结构和集成楼盖体系,工厂化率达到70%以上(含集成空调、新风净化、消防、给排水、强弱电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含电梯、空调、消防、全新风净化系统等全部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工程),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河南省优质工程“中州杯”标准。

2.5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要求:2014年10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在建或已完成类似装配式建筑(装配式钢结构束筒结构和集成楼盖体系或装配式斜支撑节点钢框架结构和集成楼盖体系)施工总承包业绩。

3.4.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协议书、在建工程提供加盖审查合格章的施工图,竣工工程提供验收报告和竣工图。

3.5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具有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代理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投标人需提供报名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的网站查询页。经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授权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被入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0报名前,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此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2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11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施工图或竣工图无须整本复印,但须复印能反映建筑面积、结构体系、形式等内容的关键页】:

4.3.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3.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3.3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4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3.5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3.6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3.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8投标人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的查询信息打印页;

4.3.9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及股权变更信息;

4.3.10 “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3.11 “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3.12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3.1~4.3.12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直辖市)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4、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5、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建设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河南卫群置业有限公司

9.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联 系 人:白先生、郑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河南卫群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