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码: | 20180151 |
招标人: | 郑州市管城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
项目名称: | 郑州市金岱路等12条市级代建道路工程施工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0.00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类型: | 施工 |
网上公告时间: | 2018-1-12 14:00:00至2018-1-18 17:00:00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8-1-12 14:00:00至2018-1-18 17:00:00 |
公告详情: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岱路等12条市级代建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郑州市管城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不包括交通照明工程的地上部分)。 2.3项目规模(以招标文件中施工图纸为准):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市金岱路等12条市级代建道路工程:南台路(南三环-太白路,路段全长约905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5米)、龙山路(十八里河路-南四环,路段全长约1018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金岱路(107辅道南延-绕城高速辅道,路段全长约3343米,道路红线宽度为45米)、振兴路(渠南路-南四环,路段全长约1183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5米)、振兴东路(渠南路-南四环,路段全长约905米,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振兴东路(南四环-九冶路,路段全长约1399米,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鼎盛大道(京广南路-南四环,路段全长约2209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5米)、豫一路(京广南路-郑新大道,路段全长约285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明月路(豫四路-豫十路,路段全长约2266米,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豫五路(环翠路-豫兴路,路段全长约2209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5米)、乐山路(绕城高速辅道-金岱路,路段全长约178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5米)、潮河东路(紫辰路-金岱路,路段全长约2292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施工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绿化、交通路灯预埋线部分。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之规定; 3.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机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必须在省级及以上建设网站中检索到)且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接过市政工程的单项合同价达到2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完成至少一个跨(穿)越铁路既有营运线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在中国建造师网站上检索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持有营业线施工培训合格证书,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其他要求:对参与投标的单位,须具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为准, 不在有效期内的,需重新开具; 3.7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相关信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1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商务外环路17号格拉姆大厦A座1809房间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2、请潜在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壹套(可采用拉杆文件夹方式装订,所有复印件并需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2.1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无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承诺书; 4.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营业线施工培训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2.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2.4企业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未竣工的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4.2.5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4.2.6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4.2.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 备注: 1、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外省企业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投标人可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原件,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一体化平台信息查询页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2潜在投标人对其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论是在报名阶段还是在合同实施阶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地 址:城东南路117号 联 系 人:靳先生 电 话:0371-668388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17号格拉姆大厦A座1809房间 联 系 人:郝先生 赵先生 电 话:0371-65682680 15290889273 邮 箱:hnyxgczx@163.com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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