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E贸易博览交易中心项目
日期:2018-01-16 浏览
交易编码:  20180158
招标人:  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E贸易博览交易中心项目
建筑面积(平方米):  43000.00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型:  施工
网上公告时间:  2018-1-15 9:00:00至2018-1-19 17:30:00
网上报名时间:  2018-1-15 9:00:00至2018-1-19 17:30:00
公告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E贸易博览交易中心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E贸易博览交易中心项目
2.2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7XJDL)305号
2.3项目地点:郑州市郑州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航海东路1508号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拆除原有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4176.92平方米(其中994.14平方米为临建)、C,D办公楼(临时设施)建筑面积3116.68平方米、员工餐厅及安保室(临时设施)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改造中大门2号馆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沿九大街至航海东路围网拆除后改造万国旗阵室外景观,现西侧行政大门改造及来宾停车区改造装修等,新建约15000平方米的展馆和新建南大门为主入口;改建及新建后的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3000平方米。
2.5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设计范围:本工程所涵盖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施工范围:海关楼服务楼、C,D办公楼、员工餐厅拆除;新建交易中心,2号馆改造,室外景观及停车场施工,南大门及西行政大门改造等,承担全部设计-建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施工监理标段: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6标段划分及要求:共计2个标段;标段要求如下:
2.6.1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 70日历天(2018年4月25日前必须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设计-施工总承包质量标准:各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版)》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2施工监理标段
工期监控目标:同施工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备案审计和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质量监控目标:合格
施工监理安全控制目标: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企业资质需满足下列两项中的其中一项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如下: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2)联合体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牵头人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3 拟派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允许有在建工程和正在参与的其他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具有高级职称,且从业经验不少于10年;报名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更换,且保证全职常驻现场;拟派项目组成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与投标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3.4 财务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供2014、2015、2016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且财务报告必须由注册会计师签字和盖章,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单位自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 信誉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其他要求:
3.6.1报名时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等。
3.6.2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负面记录和受惩黑名单)的,限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具体标准在评标办法中约定。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要求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3.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及投标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施工监理标段: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监理工作能力。 
3.3拟派项目总监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允许有在建工程和正在参与的其他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与投标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3.4 财务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供2014、2015、2016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且财务报告必须由注册会计师签字和盖章,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单位自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其他要求: 
3.6.1报名时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等。
3.6.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负面记录和受惩黑名单)的,限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具体标准在评标办法中约定。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要求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
3.6.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及投标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8年1 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
4.3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4.3.1 企业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自2017年10月-2017年12月以来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应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4.3.2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规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司公章的查询内容;若投标单位没有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查询文件,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3.3 单位2014、2015、2016连续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企业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和其他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承诺函、信誉承诺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3.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上人员劳动合同、自2017年10月-2017年12月以来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应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4.3.6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息网页;
4.3.8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材料;
4.3.9 联合体投标的,须按照本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施工监理标段:
4.3.1企业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自2017年10月-2017年12月以来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应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4.3.2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规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加盖公司公章的查询内容;若投标单位没有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查询文件,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4.3.3单位2014、2015、2016连续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企业2017年10月-2017年12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总监无在建和其他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承诺函、信誉承诺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3.5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劳动合同、自2017年10月-2017年12月以来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应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4.3.6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息网页;
4.3.8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材料;
4.4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除特别说明外,相关证明、证件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5报名单位应保证提供报名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获取地点: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同时在报名审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5.3 获取费用:300元/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  日上午9:3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保区C区综合查验分拣中心五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371-5652216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0号金成东方国际14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081055  68081056转601、602

      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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