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码: | 20180204 |
招标人: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宇通零部件园区龙兴北街、龙飞北街、吉达路三条道路及金沙大街跨凤河桥梁项目施工、监理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0.00 |
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类型: | 施工监理 |
网上公告时间: | 2018-1-18 8:30:00至2018-1-24 17:00:00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8-1-18 8:30:00至2018-1-24 17:00:00 |
公告详情: |
招标编号: 郑经采公开(2018XDDL)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宇通零部件园区龙兴北街、龙飞北街、吉达路三条道路及金沙大街跨凤河桥梁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宇通零部件园区龙兴北街(经北四路-航海东路)、龙飞北街(经北四路-航海东路)、吉达路(芦医庙大街-龙飞北街)三条道路及金沙大街跨凤河桥梁项目; 2.2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8XDDL)4号 2.3建设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4项目概况:龙兴北街(经北四路-航海东路),道路全长809.8m,红线宽25m;龙飞北街(经北四路-航海东路),道路全长846.9m,红线宽35m;吉达路(芦医庙大街-龙飞北街),道路全长722m,红线宽25m;金沙大街跨凤河桥梁,全长66.8m,红线宽61m;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一标段:龙兴北街(经北四路-航海东路)道路施工; 施工二标段:龙飞北街(经北四路-航海东路)道路施工; 施工三标段:吉达路(芦医庙大街-龙飞北街)道路施工; 施工四标段:金沙大街跨凤河桥梁施工; 监理标段:龙兴北街(经北四路-航海东路)、龙飞北街(经北四路-航海东路)、吉达路(芦医庙大街-龙飞北街)三条道路及金沙大街跨凤河桥梁项目监理; 注:投标单位最多可同时投报两个施工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先后顺序确定所中标标段)。 2.6招标范围: 2.6.1施工招标范围: 施工一标段:龙兴北街(经北四路-航海东路)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施工二标段:龙飞北街(经北四路-航海东路)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施工三标段:吉达路(芦医庙大街-龙飞北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施工四标段:金沙大街跨凤河桥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2监理招标范围: 宇通零部件园区龙兴北街(经北四路-航海东路)、龙飞北街(经北四路-航海东路)、吉达路(芦医庙大街-龙飞北街)三条道路及金沙大街跨凤河桥梁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所有工程内容全过程监理; 2.7计划工期: 施工一标段:180日历天; 施工二标段:180日历天; 施工三标段:180日历天; 施工四标段:180日历天; 监理标段: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包括资料整理、竣工备案和保修期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况(以2014、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新成立企业以成立时间算起)、企业2017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4企业及人员资质要求: 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自2017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以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自2017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施工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自2017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以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自2017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自2017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拟任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以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3.5业绩要求: 施工一、二、三标段: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份(一标段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二标段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800万元、三标段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施工四标段: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份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700万元的桥梁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监理标段: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监理过1项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少于7000万元(或监理费不少于90万元)的类似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以及1项单项施工合同额不少于2700万的类似市政桥梁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企业和项目总监业绩可以重复)。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单位须出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委托人。 3.6.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6.3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请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施工三标段、施工四标段: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②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无在建项目证明、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③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④业绩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企业2017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等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并加盖企业公章。 监理标段: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资质证书副本、②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项目总监职称证、项目总监无在建监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项目总监业绩证明材料;③企业2017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报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并加盖企业公章。 注:1.报名时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三项“资格要求”进行准备,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2.投标单位在整个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更换,且开标时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规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加盖公司公章的查询内容。若投标单位没有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查询文件,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5日内(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招 标 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73371988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 联系人:耿坤、刘梦婷、王光正 联系电话:0371-86664932 邮箱:xdzx2017@126.com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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