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开发区局部道路提升工作项目
日期:2018-02-24 浏览
交易编码:  20180559
招标人: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项目名称:  郑州经济开发区局部道路提升工作项目
建筑面积(平方米):  0.00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型:  施工监理
网上公告时间:  2018-2-24 9:00:00至2018-3-1 17:00:00
网上报名时间:  2018-2-24 9:00:00至2018-3-1 17:00:00
公告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经济开发区局部道路提升工作项目已由相关部门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经济开发区局部道路提升工作项目;

2.2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

2.3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8JLDDL30

2.4项目概况:郑州经开区八大街道实施道路复浇,面积约为22.4万平方米。南三环到经南四路、经南四路到航海东路、航海东路到经北二路、经北二路到经北六路;郑州经北二路与经开九大街实施复浇,面积约为38400平方米。

2.5招标范围:一标段到五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六标段到七标段: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施工标段及两个监理标段:

一标段:八大街(南三环到经南四路)施工

二标段:八大街(经南四路到航海东路)施工

三标段:八大街(航海东路到经北二路)施工

四标段:八大街(经北二路到经北六路)施工

五标段:经北二路与经开九大街施工

六标段:南三环到经南四路、经南四路到航海东路、航海东路到经北二路、经北二路到经北六路监理

七标段:郑州经北二路与经开九大街监理

2.7计划工期:40日历天/标段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9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一标段到五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0101日以来已完成或在建的合同金额为8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类似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合同原件】。

    (5)财务状况:提供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6)提供20176-12月以来的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其他要求:

    (8)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176-12月以来的连续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10)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11)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12)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六标段到七标段)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

    (3)企业业绩要求:具有2015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工的类似市政道路施工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5))财务状况:提供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6)提供2017年6-12月以来的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其他要求:

    (7)提供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17年6-12月以来的连续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10)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11)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

    4.1 现场报名: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原件及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套件于2018224日至2018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

    4.2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224日至2018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同现场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的售价:一标段到五标段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标段到七标段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建设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17-86008169

    地    址:郑州市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933926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与政七街省汇中心A座2709

     2018.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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