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码: | 20180592 |
招标人: | 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郑东新区春华学校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0.00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类型: | 施工 |
网上公告时间: | 2018/2/27 9:00:00至2018/3/5 17:00:00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8/2/27 9:00:00至2018/3/5 17:00:00 |
公告详情: |
招标编号:LCZB04201802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春华学校景观绿化工程已由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批准建设,批复文号:郑东发改统计发[2017]130号,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春华学校景观绿化施工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项目概况:郑东新区春华学校位于博学路东、学理路南,总建筑面积约47291.52平方米(具体规模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投资概算约200万元。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 工期要求:工期9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经营范围需包括“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壹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无在建和正在承接的项目,且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3.3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5年2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建项目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甲方出具的在建证明,已完成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2013年2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竣工(完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算;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②投标人需提供公告有效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③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查询范围涵盖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 3.5其他要求: 3.5.1提供报名单位2017年02月1日以来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连续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可采用拉杆文件夹方式装订,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身份证件;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4拟派项目经理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职称证、劳动合同,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4.1.5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4.1.6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4.1.7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4.1.8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查询范围涵盖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 4.1.9提供报名单位2017年02月01日以来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连续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4.1.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1.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 1、上述4.1.2~4.1.11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27日至2018年03月05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办理地点: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800/67171613)。 4.2.2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03月0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只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发售的地点:郑州市万通街心怡路正岩铂兹中心16楼代理四部;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dlkg.com)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3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熊儿河路93号东龙大厦 招标代理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万通街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王先生 朱女士 联系电话:0371-88811805 电子邮箱:LCZBDL04@163.com
2018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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