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外幕墙装饰工程
日期:2018-04-13 浏览
交易编码:  20180833
招标人:  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外幕墙装饰工程
建筑面积(平方米):  182140.1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型:  施工
网上公告时间:  2018-4-10 14:00:00至2018-4-17 17:00:00
网上报名时间:  2018-4-10 14:00:00至2018-4-17 17:00:00
公告详情: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外幕墙装饰工程”已由金发改【2017】1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幕墙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外幕墙装饰工程;

2.2建设地点:长安路以东,洛阳路以西,三全路以北,柳林路以南;

2.3项目概况:郑州市金水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中心总投资约13.3亿元,建设用地面积:648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2140.12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86306.2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5833.9平方米,共分为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6个馆;

2.4本次招标内容共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便民服务中心、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幕墙工程,

第二标段: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下沉广场幕墙工程;

2.5本次招标范围:该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涉及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主要有:玻璃幕墙及骨架(含幕墙窗)、铝板幕墙及骨架(含幕墙窗)、石材幕墙及骨架、入口门、金属百叶、金属格栅、雨篷、玻璃采光顶、金属屋面(含轻钢檩条)等;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合同估算价:约9450万元第一标段:4614万元;第二标段:4836万元;

3. 资格要求

3.1 报名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报名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有效期内)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连续一年及以上已参加本企业社会保险。

3.4 企业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体建筑面积5万㎡或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幕墙施工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体建筑面积5万㎡或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幕墙施工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企业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7信誉要求:

(1)提供有效的公司注册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不开具无行贿证明的将予以废标处理;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2)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个人以身份证号查询自然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 月 10 日至2018年4月 17 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报名窗口(郑州市淮河西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向东30米路南)持本公告“3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盖章的复印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胶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5  月  3  日上午9时整;

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zsggzy.com)、《郑州建设信息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单位:

本项目监督单位为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901569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3号财智名座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及传真:0371-69191803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703室

2018年 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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