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
日期:2018-04-24 浏览
交易编码:  20181088
招标人: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
建筑面积(平方米):  0.00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型:  施工
网上公告时间:  2018-4-23 11:00:00至2018-4-27 17:00:00
网上报名时间:  2018-4-23 11:00:00至2018-4-27 17:00:00
公告详情:  

 招标编号:HXZB201803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工程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 建设规模和内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包含区内科学大道与红叶路等路口交通信号灯及道路标线,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交通设施”或“道路安全设施”。

 

3.2投标人具有201511日以来已完成的道路交通设施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二年财务完整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郑州市外的投标人必须在郑州市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 投标人须提供连续近一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企业网银缴纳,打印企业网银缴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或法律后果,包含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84月 23日至20184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来报名,报名地点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市淮河路36号建委院内)。

 

4.2 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证明。

 

4.2.2营业执照副本、类似业绩。

 

4.2.3郑州市外的投标人必须在郑州市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4.2.4 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

 

4.2.5 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2.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4.2.8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

 

4.2.9 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4.2.10 信用查询记录。

 

4.3廉洁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报名资料时,需另外递交廉洁资格审查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壹份,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须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电子版图片须是JPG格式,以上资料须按照顺序装订,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报送郑州高新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进行批量查询,通过批量查询的单位方有资格进入下一步投标程序。(注:电子版须分开扫描,纸质版需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廉洁资格审查的单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获取地点: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6】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张先生                                 

 

  话:0371-67983670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6

 

联系人:刘先生       

 

  话:0371-8668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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