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堆筑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堆筑工程
2、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8GMDL)67号
3、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航海东路南侧、京港澳高速东侧、京珠东环路西侧两块绿化用地上,南、北两个地块总占地约139亩,计划堆筑方量约120万立方米。
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担能力;
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18年2-4月份)社保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且目前未在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
4、信誉要求:(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企业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2)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3)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出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本招标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全部内容。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2、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院内)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单位(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008169
代理机构: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03837189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5室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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