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编码: | 20181303 |
| 招标人: |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郑州市龙湖水厂输水管道(沿贾鲁河段)工程(原水管线一、二)施工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0.00 |
| 资金来源: | 市财政配套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 |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网上公告时间: | 2018/5/14 17:00:00至2018/5/18 17:00:00 |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8/5/14 17:00:00至2018/5/18 9:00:00 |
| 公告详情: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龙湖水厂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7】485号文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配套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输水管道(沿贾鲁河段)工程(原水管线一、二)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龙湖水厂输水管道(沿贾鲁河段)工程(原水管线一、二)施工;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大河路与107辅道交叉口西沿贾鲁河至郑济客专线;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88864万元,新建净水厂一座(20万吨/日)、新建取水泵站一座(20万吨/日)、新建原水管道约16公里、配水管网约18公里等;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输水管道总长5377.7米; 2.5 合同估算价:约2500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9 缺陷责任期:2年; 2.10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单位出具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4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须具有DN1000mm及以上市政给水管道工程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显示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业绩需出具施工合同)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6信誉要求: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2)2015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2015年以来无重大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4)企业需提供经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要求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7其他要求: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4)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5)企业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工程业绩证明(符合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6)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7)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8)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资格条件3.6条第①、②、③款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 以上资料报名时除第(2)、第(3)项外,其余均需携带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6日09 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建设信息网》网站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 系 人:杨先生、廖女士 电 话:0371-6769678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联 系 人:娄先生、樊先生 电 话:0371-63976218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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