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码: | 20181465 | ||||||||||||||||||||
招标人: | 郑州市公路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国道107线郑州境东移(一期)改建工程附属工程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0.00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网上公告时间: | 2018/5/30 9:00:00至2018/6/5 17:30:00 |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8/5/30 9:00:00至2018/6/5 17:30:00 | ||||||||||||||||||||
公告详情: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07线郑州境东移(一期)改建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基础〔2016〕62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郑交规划〔2017〕320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郑州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资金、郑州市筹措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资金8.2%、郑州市筹措资金91.8%,招标人为郑州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起点位于中牟县万滩镇十里店南约600米处,即规划国道107与规划省道312(原省道314)交叉处,线路沿既有万三公路向南下穿连霍高速,在翟庄北上跨郑汴物流通道,在刘申庄附近上跨七里河和老国道310后,向南上跨万洪公路,在前杨村附近下穿郑民高速公路,与同期实施的国道107郑州境改建二期工程相接,到达本项目终点。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机电工程、房建及其配套等工程,具体标段划分见表1
表1:国道107线郑州境东移(一期)改建工程附属工程施工合同段划分一览表
监理标段: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包括交通机电工程、房建及其配套等工程施工监理(含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服务,具体标段划分见表2
表2:国道107线郑州境东移(一期)改建工程附属工程施工监理二次合同段划分一览表
2.3.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
工期:G107DY-6:12个月
G107DY-7:6个月
G107DY-9:6个月
G107DY-10:6个月
G107DY-11:6个月
G107DY-12:12个月
缺陷责任期2年。
监理标段:
监理服务期:
G107DY-5:36个月
G107DY-6:30个月(以上监理服务期均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从交工证书签发时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备以下资质:
(1)G107DY-6/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G107DY-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G107DY-9: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4)G107DY-10/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 近五年(指2013年05月01日2018年05月01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内独立完成过以下业绩:
(1)G107DY-6/12:两个或以上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新建工程施工项目和两个或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
(2) G107DY-7/10/11:累计建设里程不少于20公里且其中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3)G107DY-9:累计建设里程不少于20公里且其中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3.1.3项目经理要求:
(1)G107DY-6/12: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系列职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 G107DY-7/10/11:取得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G107DY-9:取得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1.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监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备以下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1)G107DYJL-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G107DYJL-6:具备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1.2近五年(指2013年05月01日2018年05月01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内独立完成过以下业绩:
(1)G107DYJL-5:两个或以上单项合同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新建工程监理咨询服务;
(2)G107DYJL-6:两个或以上业绩,具体业绩可以是以下业绩中任意一类:1、两个单项合同建设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机电工程监理咨询服务;2、两个收费站交通机电工程监理咨询服务;3、一个单项合同建设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机电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和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照明工程监理咨询服务;
3.1.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G107DYJL-5:具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系列职称;
(2)G107DYJL-6: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机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JGJ),具有交通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1.4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1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3 个标段投标,监理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投标人若在多个标段同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只能选择标段招标人报价较高的标段中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5 月 30 日至2018年 6 月 5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图纸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河路35号)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日报》、《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建设信息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西路28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政编码:450015 邮政编码:100000
联 系 人:娄先生 联 系 人:徐伟哲
电 话:(0371)68995128 电 话:13720096219
传 真:(0371)68995001 传 真:010-8723501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476982869@qq.com
2018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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