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码: | 20181554 |
招标人: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建设指挥部 |
项目名称: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四大街、经开第十五大街、经开第十六大街跨中心渠桥、荷湖及中心渠水系、潮河分水口景观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34522.00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类型: | 施工监理 |
网上公告时间: | 2018-6-5 15:00:00至2018-6-12 17:00:00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8-6-6 9:00:00至2018-6-12 17:00:00 |
公告详情: |
本招标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四大街跨中心渠桥、经开第十五大街跨中心渠桥、经开第十六大街跨中心渠桥、荷湖及中心渠水系、潮河分水口景观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开区投资发展服务局以郑经投发(2015)38号;郑经投发(2015)39号;郑经投发(2015)40号;郑经政复(2014)32号;郑经经发(2015)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申请。
2.1项目名称: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十四大街跨中心渠桥、经开第十五大街跨中心渠桥、经开第十六大街跨中心渠桥、荷湖及中心渠水系、潮河分水口景观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2.2项目概况:
2.2.1经开第十四大街跨中心渠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经开第十四大街跨中心渠处,桥梁设计全长56米,红线宽度20米。
2.2.2经开第十五大街跨中心渠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经开第十五大街跨中心渠处,桥梁设计全长56米,红线宽度50米,桥梁两端接线道路改造全长约280.49米,红线宽度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南北向主干路。
2.2.3经开第十六大街跨中心渠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经开第十六大街跨中心渠处,桥梁设计全长32米,桥梁横断面8-13米,性质为人行桥。
2.2.4荷湖及中心渠水系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经南九路、经开第十六大街、经南十路与经南十一路之间规划的荷湖及中心渠,西起经开第十二大街,东至四港联动大道。项目总占用土地面积为13285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河道工程、输水工程、蓄水工程及其他相关景观及基础设施。
2.2.5潮河分水口景观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经南十二路以南,机场高速东北,潮河分水口处的潮河西岸。项目总占用土地面积为1667.2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输水管道、堆石假山、植被绿化、给排水及景观照明工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桥梁工程、道路工程、输水工程、蓄水工程、给排水及景观照明等工程。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4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
施工一标段:经开第十四大街跨中心渠桥项目施工;
施工二标段:经开第十五大街跨中心渠桥项目施工;
施工三标段:经开第十六大街跨中心渠桥项目施工;
施工四标段:荷湖及中心渠水系工程项目施工;
施工五标段:潮河分水口景观工程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
监理一标段:经开第十四大街跨中心渠桥项目监理;
监理二标段:经开第十五大街跨中心渠桥项目监理;
监理三标段:经开第十六大街跨中心渠桥项目监理;
监理四标段:荷湖及中心渠水系工程项目监理;
监理五标段:潮河分水口景观工程项目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3.2本次招标要求:
3.2.1施工标段:施工四标段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施工标段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 施工四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他施工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2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监理四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其他监理标段具备公路工程、市政公用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监理四标段具备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监理标段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近 3 年(指2015年 01 月起至 2017 年 12 月止)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 1 个;
注:类似项目是指我国境内的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桥梁长度≥100米或道路长度≥5公里)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3 年(指 201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17 年 12月 31 日止)经营活动中无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等。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3.6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14—2016或2015—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注册之日起算起。
3.7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名时间截止前任意连续6个月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含缴费凭证)。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6 月 6 日至2018年 6 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 时 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4 时 30 分至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路39号,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南),不接受网上报名。
4.2报名须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⑤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项目经理(总监)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⑦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授权委托人)⑧提供2014—2016或2015—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注册之日起算起;⑨提供报名时间截止前任意连续6个月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含缴费凭证);⑩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附查询网页打印件。11其他有关资料。
注:1.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2. 以上材料报监督部门核查。
3.报名时还需提供廉政资格审查所需有关资料,详见附件。
4.报名结束后,请投标人到郑州市高新区检察院办理投标申请人廉政资格审查(办理时间详见附件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廉政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请在郑州市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或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另行通知,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建设指挥部
地 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405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371-63317095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0371-65837988
传 真:0371-65997388
2018年 6 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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