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沁河苑1、2、3、4号院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沁河苑1、2、3、4号院已由郑州市中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以2018-410102-70-03-047793;2018-410102-70-03-047794;2018-410102-70-03-047796;2018-410102-70-03-04780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沁河苑1、2、3、4号院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宏河路、伏牛路。
2.3项目概况:总投资额117627.1万元,总建筑面积253115.76平方米(以最终规划批准的面积为准),其中1号院总投资额71682.32万元,总建筑面积154300.41平方米;2号院总投资额13327.89万元,总建筑面积28622.66平方米;3号院总投资额23905.35万元,总建筑面积51464.85平方米;4号院总投资额8711.56万元,总建筑面积18727.8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公共建筑(含幼儿园、物业管理、社区综合用房、垃圾回收站等)、便民店、电动车棚、地下空间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4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 579 日历天(2020年12月31日达到拎包入住的条件)。
2.6合同估算价:一标段:35489.0943万元;二标段:10890.6150万元;三标段:11836.9155万元。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 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沁河苑1、2、3、4号院施工总承包分三个标段:
第1标段: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沁河苑项目1号院(建筑面积为:154300.41平方米);
第2标段: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沁河苑项目2、4号院(建筑总面积为:47350.5平方米);
第3标段: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沁河苑项目3号院(建筑面积为:51464.85平方米);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资格要求
第1标段资格要求:
3.1.1 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报名企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与企业名称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投标人为其交纳社保半年及以上证明),并且该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1.4业绩要求:报名企业及项目经理需提供1项自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资料证明日期为准)以来完工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注:类似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在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证明,缺一项业绩无效)。
第2标段资格要求:
3.2.1 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2报名企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与企业名称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投标人为其交纳社保半年及以上证明),并且该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2.4业绩要求:报名企业及项目经理需提供1项自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资料证明日期为准)以来完工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注:类似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在3.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证明,缺一项业绩无效)。
第3标段资格要求:
3.3.1 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2报名企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与企业名称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3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投标人为其交纳社保半年及以上证明),并且该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3.4业绩要求:报名企业及项目经理需提供1项自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资料证明日期为准)以来完工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注:类似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证明,缺一项业绩无效)。
3.4财务要求:报名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其中审计报告须由国家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审计单位公章(近三年指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若2018年度审计报告已出的,需提供2018年度;未出的,须如实承诺本单位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期间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失信被执行人”有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后)。
3.5.3 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查询对象近三年有行贿犯罪的记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报名须知: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06日至2019年05月13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金水东路卫华大厦(卫华起重)18楼办理,企业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71-67188807 、4009980000。
5.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5月06日至2019年05月24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单领取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10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05 月27 日上午 10 : 00整。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A 区第 八 开标室。
6.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80号昆仑华府公寓B栋4层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66166211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院院内二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韩先生
电 话:0371-67177749-8012
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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