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单位资质审批
作者:屈卫宾 来源:河南省招标投标网 日期:2016-12-30 浏览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资质审批

 

 
办理机构: 河南省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 受理地址: 郑州市金水路102号
联系人: 马永增 联系电话: 0371—66257329、66255529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地省辖市或省政府确定的35个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所在地省辖市(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

3.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由建设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将审批意见在建设厅公开网站或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场所进行公告、告示。准予行政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

材料明细:

1.工程勘察资质申报表(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

5.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加盖执业印章);

6.资质申报表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及个人业绩证明材料;

7.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证明和省级以上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注册或变更注册的证明。企业申请资质增项的,需要提交上述第1、2、3、4、5、6项所列资料及原取得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