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编码: | 20161827 | |||||
| 招标人: | 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 | |||||
| 项目名称: | 郑州市中原新区马庄安置区项目基建供配电工程 |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0.00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 网上公告时间: | 2016-11-9 9:25:00至2016-11-15 17:00:00 | |||||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6-11-9 9:25:00至2016-11-15 17:00:00 | |||||
| 公告详情: |
郑州市中原新区马庄安置区项目基建供配电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原新区马庄安置区项目已由中原发改统计字﹝2016﹞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基建供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新区马庄安置区项目基建供配电工程。 2.2建设地点:中原区内。 2.3项目概况:马庄安置区位于文博大道南、新田大道西,基建用电安装5*630KVA基建变压器;。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4.2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工期:从签订合同到正式通电4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及项目经理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肆级、承修肆级、承试肆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为投标人正式在职员工,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2016年1月以来具有养老保险。 3.2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揽过的类似供配电工程业绩二份 3.3信誉要求: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②.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提供企业为项目经理、被授权人缴纳的2016年1月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报名事项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社会保险证明; 4.1.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 4.1.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4.1.4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4.1.5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4.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6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 4.2 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月9日至2016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到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权力。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万达A座25层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371-86508531 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航海路与第六大街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621室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0371-67390022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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