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编码: | 20161914 | |||||||||||||||||||||||||||||||||||||||||||||||||||||||||||||||||||||||||||||||||||
| 招标人: |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项目名称: |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源街(众旺路-东风南路)、才高街(正光路-金水东路)等25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施工 |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0.00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 网上公告时间: | 2016-11-29 15:00:00至2016-12-5 17:00:00 | |||||||||||||||||||||||||||||||||||||||||||||||||||||||||||||||||||||||||||||||||||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6-11-29 15:00:00至2016-12-5 17:30:00 | |||||||||||||||||||||||||||||||||||||||||||||||||||||||||||||||||||||||||||||||||||
| 公告详情: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正源街(众旺路-东风南路)、才高街(正光路-金水东路)等25条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电力排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正源街(众旺路-东风南路)、才高街(正光路-金水东路)等25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的25条道路电力排管工程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项目地点和主要工程内容详见下表: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标段划分: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或以上资质; 3.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取得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或提供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出具的注册证书继续有效证明,或继续教育证书到期前最后一个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暂不提供]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5 企业在2013年1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10千伏或以上电力排管工程【或市政道路(含电力排管)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 3.6 拟派项目经理在2013年1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10千伏或以上电力排管工程【或市政道路(含电力排管)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且三者均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7 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8 提供2016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9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面的评审阶段。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17:00,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3 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至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进行现场查验。 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均需按要求进行,否则报名无效。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采用A4规格纸张,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 (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外的另需按规定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职称证书; (4)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材料;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证明; (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4 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05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电子邮箱:2602893914@qq.com 2016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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